何爲藥物的“慎用”和“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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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芹,主任醫師,從事婦產科及生殖醫學30年。
當你購買藥品時,藥品說明書中常出現“慎用”或“禁用”這些名詞。這些詞總的意思是叮囑醫生處方及用藥時要加倍注意。“慎”和““禁”的尺度如何掌握呢?
“慎用”,是提醒醫生應用某種藥物,對病人的某種病情或個體情況可能有一定的影響,必須在開藥時認真權衡其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謹慎而又細緻地觀察用藥後的不良反應,或提示用藥人使用本藥時一定要留神。即在沒有出現不良反應的情況下、可以應用,如有不良反應,就立即停止使用。特別是小兒、老年人、孕婦及心、肝、腎功能低下者尤應注意。這是由他們所具有的某些生理特點決定的,如體內藥物代謝(包括解毒、排毒)的能力減弱。同樣的藥物,在一般人羣中可能是安全的,而在特殊羣體中可能出現不良反應,所以應該個體化對待。例如異煙肼可引起肝炎過敏反應,還可引起肝細胞損害,因此患有肝臟病的患者應慎用,並應定期複查肝功能。慎用不等於不用,關鍵在於利弊權衡。一般來說,遇到必須使用慎用藥品的情況,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應用。
“禁用”,是對用藥最嚴厲警告,尤如交通中使用的“紅燈”一樣,紅燈一亮停止通行,用藥中的“禁用”就是絕對不能使用。像青黴素過敏的病人禁止使用青黴素類藥物,若不禁止會釀成大禍——過敏性休克導致死亡。如媽富隆是一種較安全的避孕藥,但不是任何需要避孕的女性都適合服用此藥。媽富隆口服避孕藥介紹中說了孕婦禁用,同時還註明有或曾有血栓(靜脈或動脈)、栓塞前驅症狀(如心絞痛和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情況者禁用。中藥巴豆、牽牛、麝香、水蛭等藥,孕婦絕對禁用。對患者來說,凡屬禁用的藥物,千萬不可貿然使用,以防造成嚴重後果。
適用,慎用,禁用,雖一字之差,有時謬之千里。現在,新藥層出不窮,就是醫生也很難做到對本專業的藥物做到了如指掌,尤其是不常用的藥物。患者在拿到藥物後,既不要被藥物說明中的禁忌嚇到,也不要對一些注意事項視而不見。遇到有不解的地方,提醒醫生或多問一句,有益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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