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申請設單採血漿站無需驗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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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發佈關於修訂《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的決定。申請設置單採血漿站的血液製品生產單位,不再需要向單採血漿站設置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總投資額及資金的來源和驗資證明”。

國家衛計委:申請設單採血漿站無需驗資證明

《管理辦法》的修訂依據爲《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述通知要求,進一步放鬆對市場主體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門檻,方便申請人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爲貫徹通知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對《單採血漿站管理辦法》作出修訂,刪除第十條第(三)項“總投資額及資金的來源和驗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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